本部介绍 | 领导之窗 | 主要职责 | 机构设置
隋忠诚 | 丁学新 | 刘事青 | 向恩明 | 覃万成 | 符俊根 | 李超 | 廖建华 | 冯 波 | 何其雄

主要职责

中共湖南省委统战部是中共湖南省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调查研究统一战线的理论和方针、政策,组织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向省委反映统一战线全面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统战政策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

(2)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贯彻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落实中央关于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为省委同民主党派进行政治协商做好组织联系工作;受省委委托,向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通报省委精神;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选拔培养新一代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帮助民主党派改善工作条件。

(3)负责调查研究、协调检查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问题;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

(4)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港、澳、台和华侨华人中的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做好台胞、台属的有关工作。

(5)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推荐、安排党外人士担任人大、政府、政协班子及其部门、司法机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人民团体等机构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协助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省社会主义学院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管理市州委统战部部长。

(6)调查研究并反映我省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7)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新的社会阶层的代表人物。

(8)负责开展海内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

(9)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

(10)负责指导市州党委统战部工作和统战部门负责人的培训工作;指导国有大中型企业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的统战工作。领导省工商联党组、省社会主义学院党组,指导省工商联、省社会主义学院工作;领导和管理省台湾同胞联谊会、省黄埔军校同学会、湖南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省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会、省海外联谊会、省光彩事业促进会、省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省企业统战研究会、湖南欧美同学会(湖南留学人员联合会)等有关社会团体的工作;联系省台办、省民委、省宗教局、省参事室(省文史馆)、省侨联、湖南中华职业教育社等单位。

 (11)完成省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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