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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举报指南

2018-01-10 14:36:36  来源:三湘统战网  作者:

一、信访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731)12388

网上举报:www.12388.gov.cn

举报地址:长沙市开福区迎宾路185号中共湖南省委统战部8楼纪检组809、810办公室

举报信箱:中共湖南省委统战部办公楼1楼大厅

省工商联机关商会大厦西塔楼5楼电梯间 

省委台办2楼至3楼楼梯间

省外侨办8楼东边

省民宗委办公楼东边车辆通道口

省社会主义学院同心楼1楼电梯间

中共湖南省委统战部办公楼3楼省侨联机关公示栏旁

民主党派行管办一楼进门口

二、信访举报受理范围

1.针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

2.依法应由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

3.针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纪违法、失职渎职,损害党员和群众合法权益的诉求;

4.对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批评、建议。

三、信访举报处理流程

1.受理登记:包括阅读来信、来访接谈和记录、来电接听和记录、信访举报件的登记等;

2.办理处理:根据信访举报反映的具体问题,按照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3.回复反馈:信访举报办理终结后,按照有关规定向实名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

四、信访举报处理基本方法

1.自办:对属于本组管辖范围的信访举报,指定有关人员进行办理。

2.交办:对一些属于本组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本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程序交综合监督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或有关党组织办理并要求报告处理结果。

3.转办:对不属于本组管辖范围的信访举报,转交有管辖权的纪检监察机关或部门的纪检监察机构处理。

五、信访举报注意事项

1.举报人应对所举报的问题真实性负责。对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纪检监察机关正常工作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提倡署名举报。鼓励举报人署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对认定为实名举报的,优先办理,及时回复。

3.依法对举报人进行保护。对举报事项、受理举报情况以及举报人相关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凡是打击报复举报人的,纪检机关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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