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澧县出台帮扶工业企业十条

2016-09-14 11:12:51  来源:三湘统战网  作者:

  三湘统战网9月14日讯  为贯彻落实《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德市帮扶工业企业十条>的通知》(常政发[2016]3号)文件精神,有效应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帮扶我县工业企业减负增效,促进工业经济稳步增长,出台了《临澧县帮扶工业企业十条》。

  一是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县财政每年安排3000万元工业企业帮扶解困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融资池资金的注入、融资奖补、技改补助、兼并重组奖励、挂牌上市奖励等。

  二是落实企业减负政策。企业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亏损企业(不含有闲置土地的企业)按地税相关政策享受减免;不符合减免条件,但企业发展前景较好,经营确有困难的,由县财政、地税、科工部门审核认定,按程序报批后,县财政给予适当困难补贴。

  三是降低涉企中介收费。对与工业项目行政审批相关的地勘、工程监理、工程质量监测、规划核面、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安全风险评估、土地价格评估、可研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消防设施检测等所有经营服务性收费,引导、鼓励、促进执收单位按不超过最低收费标准的30%执行。

  四是降低企业用工成本。企业工伤保险费率一类风险企业费率不变,二类、三类风险企业在原费率基础上向下浮动至80%;缴纳的生育保险费率由0.7%降至0.5%;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率单位缴纳部分由2%降至1.3%,对不裁员或少裁员且不欠缴失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按照不超过用人单位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40%给予稳岗补贴。

  五是加大金融扶持力度。县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稳定和扩大工业企业贷款存量,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办理展期、续贷手续。设立金融机构投放中小企业中长期贷款净增奖,对投放工业企业贷款期限超过1年且当年净投放额超过1亿元的金融机构,由县财政按每净增1亿元给予0.5‰的奖励。如发生非正常抽贷、缩贷、断贷的,取消或减少财政性资金存款额度等对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奖励优惠政策。

  六是推动企业兼并重组。加大企业兼并重组、靠大靠强力度,对被上市公司、央企、省企等大型企业兼并重组成功且实现正常生产经营的,被兼并企业的资产总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经县科工、财政部门审核,由县财政按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后第一年实缴税收县级所得部分的一半的额度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l00万元。

  七是鼓励企业转型升级。对工业企业进行升级改造,当年新增设备投资额达到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且剔除各级财政补助部分)的,由县财政按新增设备投资额的2%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八是加大政府采购倾斜力度。财政性资金支出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使用本地产品。鼓励本地企业、行业协会、社会团体采购和消费本县产品,数额较大的,由县财政给予一定的奖励。

  九是加大服务企业力度。持续深入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每个县级领导带一名科级干部联系一个重点工业企业(工业项目),每个县直部门“一把手”联系一个规模以上的企业。特别对于困难企业,要有帮扶班子、有帮扶目标、有帮扶措施,实行精准帮扶解困,帮助企业走出困境,帮助企业加快发展。

  十是加强监督检查。县委办、县政府办牵头,会同监察、科工、财政、审计、优化办等部门,每季度对本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依法依规进行诫勉约谈、通报批评甚至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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