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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委统战部办公大楼中央空调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18-09-17 15:43:05  来源:  作者:

  湖南省委统战部办公大楼中央空调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1、项目名称:湖南省委统战部办公大楼中央空调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2、项目预算:58.49万元

  3、供应商资质:

  3.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特指2018年4月-2018年8月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特指2018年4月-2018年8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特指2018年4月-2018年8月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特指2018年4月-2018年8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社保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3.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4、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4.1从2018年9月17日起至2018年9月19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到湖南金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新姚南路222号御邦国际广场712室),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购买磋商文件。

  4.2磋商文件售价:400元/套。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5、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5.1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18年9月2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5.2 响应文件送至湖南金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新姚南路222号御邦国际广场712室)。

  5.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6、保证金:

  6.1递交响应文件前,供应商须交付保证金:10000.00元。

  6.2缴纳时间:2018年9月20日16:00时前(含)。

  6.3未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7、采购代理服务费:经采购人授权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最高限价:9000.00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共湖南省委统战部

  联系人:郑望

  电话:0731-82218518

  地址:长沙市开福区迎宾路185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金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乾君

  电话:0731-84434718

  地址:长沙市新姚南路222号御邦国际广场71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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