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委、县市区委统战部,财政局: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按照财政部的要求,省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实行分部门编制。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湘财综〔2016〕34号),省委统战部会同省财政厅编制了《中共湖南省委统战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现印发执行。凡列入目录并已安排财政资金的服务事项,将逐步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各市州委、县市区委统战部可参照执行,在执行中,如确有需要新增购买服务的事项,经市州委统战部汇总后上报中共湖南省委统战部,省委统战部与省财政厅研究后确定是否调整目录。省委统战部、省财政厅负责在各自官方网站上公布目录,供有关单位、企业、机构和社会组织查询。
中共湖南省委统战部 湖南省财政厅
2018年10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