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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印发实施《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方案》

2019-09-02 16:54:56  来源:省民宗委  作者: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决策部署,湖南省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包括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水平、加快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提升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水平、强化民族团结进步的支撑保障等六个方面的内容,提出了20项重点任务和具体举措,同时明确了每一项工作的牵头责任单位。

  《实施方案》有三个特点:一是总结提升湖南开展创建工作的成效经验,并写入《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明确“加强少数民族医药资源保护和医药文化传承,推进少数民族医药事业创新发展;鼓励各学校开‘手拉手、心连心’‘建设伟大祖国、建设美丽家乡’主题演讲比赛及征文等活动,促进各民族学生交往交流交融;加大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力度,结合乡村振兴和同心美丽乡村创建等工作,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特色农业、民族文化产业等特色产业,推动民族地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二是明确湖南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的目标任务。《实施方案》强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把武陵山片区建设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的决策部署,争取到2023年实现湖南武陵山片区、民族地区国家级示范州(市)、示范县(市、区)全覆盖,并推动其他散杂具区和县(市、区)创建国家级示范区。”三是明确湖南全面深入持久开展创建工作的保障措施。《实施方案》要求“各级财政将民族团结创建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增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在文明城市、文明单位评选测评中的权重。”

  编辑:徐箐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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