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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自治州: 出台15条举措推动中小企业复工复产

2020-02-13 14:41:51  来源:省工商联  作者:王焕明

2月7日,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支持中小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政策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支持和推动中小企业复工复产,确保疫情防控与经济发展两手抓、两促进。

《意见》围绕实施援企稳岗、加大金融支持、减轻企业负担、加强电力保障、开辟运输绿色通道、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扩大再生产、支持优势产业链重点企业发展、支持中小微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建立企业复工复产帮扶机制等9个方面,制定了15条具体举措。

在加大金融服务上,《意见》明确对2020年2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新增贷款的中小企业,按6个月贷款实际支付利息50%,给予总额最高30万元的贴息支持;2020年中小企业信贷余额较去年同期增长10%以上,同时在原贷款利率水平上再下浮10%以上,推动中小企业贷款“量增价减”;州转贷应急资金的综合费率降低50%,进一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意见》在降低生产要素成本方面出台了一揽子惠企政策:规定各县市区对园区企业一季度标准厂房租金全免,二季度租金减半;用好用足优惠电价政策,对锰、锌选矿及冶炼企业坚持“一口价”政策,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全面实施“三零服务”;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经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和延期交纳税款、缓缴社保,缓缴期间职工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对疫情期间未按规定期限进行税费申报、财务报表报送、税款缴纳等情形,免予税务行政处罚;对湘西州辖区高速公路、国省道开辟运输绿色通道,及时为企业发放通行证,确保企业原材料运行通畅;支持具备一定条件的企业转型生产口罩、防护服、消杀用品等,对生产出符合标准产品的,按企业转产设备投资额的50%给予补助;持续推进清理拖欠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确保在2020年实现“清零”。

《意见》还明确组建工作专班,坚持州县联动,分类分批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积极帮助企业解决人员返企、原材料供应、疫情防控物资保障、物资运输等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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