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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潇:引导工商资本下乡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2020-11-20 09:49:50  来源:省工商联  作者:陈潇

工商资本进入农业农村,不仅为农业农村输入了资金、技术、人才、信息以及先进的管理经验,还激活了农业农村生产要素,促进农业生产方式发生深刻变革。

工商资本下乡在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的同时,也面临要素供给难、农业经营风险高、农村基础设施配套少等问题,因此,急需构建支持工商资本下乡的政策体系,使其不但要"引得进、留得住",还要"发展好,带动强"。

工商资本下乡,要坚持以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为中心,努力实现农民利益最大化,决不能舍本逐末,"富了老板,丢了老乡"。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开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补、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加快农业现代化。吸引和引导工商资本下乡,对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融合,形成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发展格局,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工商资本下乡,既是“输血”,更是“造血”

工商资本进入农业农村,不仅为农业农村输入了资金、技术、人才、信息以及先进的管理经验,还激活了农业农村生产要素,促进农业生产方式发生深刻变革。

其一,工商资本下乡,有利于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适度规模经营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和主要方向。工商资本通过土地流转的方式,有效集中土地资源,将资本、土地、劳动力进行优化配置,实现土地的集中连片化经营和规模化种养,较好地解决了当前农业面临的供求不匹配、劳动力成本过高、农产品质量水平不高等问题,大大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效率和资源利用率,有力推动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其二,工商资本下乡,有利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工商资本以农村新型经营主体的方式进入农业,投资农业产业化经营,通过农工结合、农旅结合、农商结合等多种方式,将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有效联结起来,将分散的农户小生产联结成为社会化的大生产,拓展了农业产业链价值链,促进了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乡村发展注入新动能。

其三,工商资本下乡,有利于壮大乡村振兴人才队伍。随着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快速推进,农民“离农化”、农业“副业化”、农村“空心化”现象凸显,农村面临“谁来种地”“如何种地”的问题。工商资本下乡经营农业,通过盘活农村土地资源,激活市场要素,农民就地成为产业工人或新型职业农民,农民综合素质不断提升。同时,吸引和带动了科技人才、管理人才向农村流动。

工商资本下乡,既要“引得进、留得住”,也要“发展好、带动强”

工商资本下乡在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的同时,也面临要素供给难、农业经营风险高、农村基础设施配套少等问题,因此,急需构建支持工商资本下乡的政策体系,使其不但要“引得进、留得住”,还要“发展好,带动强”。

第一,因地制宜,做好顶层设计。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工商资本的重要作用,将其纳入“十四五”乡村振兴战略的整体规划。立足当地资源禀赋、产业优势,明确投资重点领域,重点发展现代规模化种养业、农产品精深加工业、乡村旅游业、现代农业服务业、农村电子商务、农地托管和农机全程服务等领域。同时,引导工商资本有序进入美丽乡村、特色小镇建设。

第二,创新机制,构建共赢利益体。实现工商资本与农户共赢,关键在创新机制,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经济共同体。政府应强化引导,探索多样化的联合方式,支持工商资本和农户的关系由买断、订单关系转变为保底收益、按股分红和社会化服务关系。支持农民以土地资源入股,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鼓励村集体的资源型资产以及农民的产权、资产、资金、技术等入股涉农工商资本并获得合理收益。探索合伙人制,使农民更多地分享产业增值效应。加快农业产业体系转型升级,构建种养加销一体的全产业链,形成多业态打造、多主体参与的利益联结机制。

第三,精准施策,激发要素活力。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进一步放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盘活闲置宅基地农房、“四荒地”等资源。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以村或社为单位,通过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兴办集体农场、入股或委托工商企业托管经营等多种形式,创新土地规模连片流转模式。在安排年度建设用地指标时,确定一定比例用于工商资本投向乡村振兴的投资项目。对列入省、市重大产业项目库的项目,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优先落实用地指标。加强农村金融创新,设立或完善涉农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农业信贷担保补偿基金,为涉农项目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加强农业保险,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做好农业科技服务,加快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强化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出台人才引进优惠政策,提供创业支持,吸引更多人才参与乡村建设。

第四,靠前服务,打造优良环境。强化政策支持,保持工商资本下乡参与乡村振兴扶持政策的稳定性、延续性和透明性,明确前置条件,简化审批手续,稳定政策预期。

搭建招商服务平台、创业孵化平台、产权交易平台等政企、政农合作平台,以政府为中介促进企业与社区、农户对接,找准企业与农户的利益汇合点。围绕工商资本集中的行业,建立专业化的市场信息服务机制,为工商资本决策提供依据,避免同质发展。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对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进行专项扶持。持续加大对农村交通、水利、物流等基础设施的投入,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促进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工商资本下乡,不能“富了老板,丢了老乡”

工商资本下乡,要坚持以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为中心,努力实现农民利益最大化,决不能舍本逐末,“富了老板,丢了老乡”。

首先,坚持农业基础导向。工商资本下乡在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丰富乡村经济业态、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工商资本下乡导致的“非粮化”“非农化”现象。要制定工商资本涉农投资正负面清单,规范引导工商资本涉农投资行为,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在符合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的前提下,引导工商资本确定适当的经营内容和经营项目。对工商资本投资农业的情况进行全程监管,定期督查,对非农化建设、搞资本化运作、圈占土地、破坏耕地等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其次,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工商资本下乡,产生的是“带动效应”,而不是“替代效应”,要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在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引进资本下乡。要完善制度设计,建立健全资格审查、项目审核、风险保障金制度,对租地条件、经营范围和违规处罚作出明确规定。严禁工商资本借政府或基层组织通过下指标、任务等方式强迫农户流转农地,使农民对土地流转具有真正话语权。

第三,完善农村土地流转体系。健全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和管理网络,因地制宜建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公司、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等各类农村土地流转中介组织,为流转双方提供信息发布、政策咨询、价格评估、标准合同、资质审查、金融开发、公证仲裁等服务,形成高效的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建立健全纠纷调解仲裁体系,清晰界定企业和农户的权利、义务。同时,建立健全土地流转风险补助金和村级风险保障金制度。

(作者系湖南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工商联党组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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