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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条例》·部长说|李长新:凝聚共识、守正创新 围绕中心彰显统战新担当

2021-04-15 09:39:14  来源:湘潭市委统战部  作者:李长新

编者按: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下称《条例》)是统一战线领域的基础主干党内法规,是新时代统一战线工作的基本遵循。为更好地将《条例》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三湘统战网推出“学《条例》·部长说”专栏,深入反映全省统一战线学习贯彻落实《条例》的心得体会和思路举措,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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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对做好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为统战系统围绕中心大局,引导民营经济人士参与我国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围绕如何做好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我谈几点体会。

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提升民营企业家的政治自觉

搞统一战线,不是为了好看、为了好听,而是为了壮大共同奋斗的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把团结好、引导好民营经济人士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今年恰逢建党100周年,我们要围绕这一主题,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讲好中国共产党的故事、统一战线的故事,进一步夯实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韶山红色资源丰富,我们要善于利用特有的红色资源,不仅在本地民营经济人士中开展好教育培训活动,更要促进红色文化走出韶山,辐射全国。要以韶山红色培训机构为载体,争取全国、省市工商联的支持,争创国家级企业家培训基地,擦亮民营经济教育培训品牌。

畅通政企沟通,支持民营企业讲诉求、谋发展

《条例》指出,“建立健全政企沟通协商制度。了解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诉求。畅通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有序政治参与渠道”。我们作为基层统战部门,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持续深入开展与民营经济人士联谊交友、交心谈心等活动,切实做好团结联谊、凝心聚力的工作,坚持问题收上来、服务深下去,主动协同解决难题。要加大对民营经济人士参政议政的支持力度,结合换届相关工作,推选优秀商界代表成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鼓励其通过建议、议案等形式谋出发展思路、讲出实际困难、提出意见建议,为市委、政府决策提供一线参考。

加强党建引领,更好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条例》要求,“统战部、工商联按照同级党委安排,参与民营企业党建工作。工商联党组应当支持和配合做好所属会员企业党组织组建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对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中也强调,“各级统战部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把民营经济人士团结在党的周围”。我们要采取有效措施,将党的建设优势转化为企业发展优势。一方面,确立党组织是企业的政治核心,另一方面,要通过制定明确由企业主要投资人担任党组织负责人等规定、开展党员和人才双向培养等方式,促进以党建引领企业先进文化及履行社会责任,从而实现党建工作和企业工作有效融合,把党建工作转化为企业发展的机遇优势、人才优势、和谐优势。同时,加大党员企业家先进典型的选树宣传,通过共产党员示范店、“四好”商会等评选表彰活动,打造非公党建新示范。

(作者系李长新,湘潭市韶山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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