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三湘统战网>非公有制经济>工作动态

省委统战部出台《关于激励省直统战系统干部担当作为 带头践行亲清政商关系的若干措施(试行)》

2021-08-06 15:50:22  来源:三湘统战网  作者:

近日,省委统战部推动出台《关于激励省直统战系统干部担当作为 带头践行亲清政商关系的若干措施(试行)》(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明确省直统战系统干部与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交流交往的“八鼓励”“八可行”“九严禁”行为规范,推动政商交往亲而有度、清而有为。《若干措施》是统战系统结合工作职责实际,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重要指示、进一步规范政商交往行为的重要举措,是省直统战系统单位带头践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要求的有力行动。《若干措施》全文简明、精炼,提出的25条具体措施操作性、针对性强。

一是紧密结合统一战线工作实际。《若干措施》提出的“八鼓励”“八可行”“九严禁”,统一规范了省直统战系统单位和干部政商交往的正负面行为清单,符合统一战线工作实际和职能职责。“八鼓励”主要着眼职能职责要求,鼓励统战干部在“清”的前提下积极作为、大胆作为;“八可行”主要着眼平时工作中的相关边界问题,以文件的形式明确;“九严禁”主要着眼中央、省委有关纪律规定,对明令不可为、不可行的行为予以细化强调。

二是紧密结合一般性和特殊性要求。《若干措施》既有对省直统战系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及省纪委监委有关纪律要求的普遍性、一般性规定,更有符合统战工作实际、具有统战特色的举措。比如鼓励常态化开展走访活动服务企业发展,鼓励谈心谈话掌握思想动态,鼓励省直统战系统单位与民营企业(商协会)双向互动交流;比如可受邀参加公开商务、社会公益活动,等等。

三是紧密结合既“亲”又“清”要求。《若干措施》充分理清正面、负面行为规范,明确提出八个鼓励举措,意在鼓励统战干部大胆工作,积极作为,防止统战干部因“清”而不“亲”。同时列出“八可行”“九严禁”,督促统战干部在政商交往中不仅亲而有度,更要清而有为,带头做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构建者、推动者、践行者,为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奋力建设现代化新湖南彰显新担当。

投稿邮箱:hnsxtztg@sina.com
联系邮箱:hnsxtzlx@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