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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县四举措助力湘西州第二轮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

2022-06-22 09:00:01  来源:湘西州委统战部  作者:胡真全

今年来,凤凰县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州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力助推湘西州第二轮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开创了民创工作新格局。

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做大民族工作格局

成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推进创建工作。实行“一把手”推进机制,建立健全了县直30多个部门为责任主体的工作机制和县委办督查室、县政府办督查室、县民创办协同督查的工作督导机制。县直各单位、各乡镇、村(社区)均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了民创专干,扎实开展民创工作。同时,将民族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要内容、将民创工作纳入全县绩效考核,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党的民族理论政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纳入全县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纳入全县各级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纳入县委党校(社会主义学校)主体班培训计划,纳入全县文明创建和凤凰古城5A级景区创建,纳入政治考察、巡视考察、政绩考察,纳入全县国民教育体系,纳入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和行业公约等范围内容,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推进创建与中心大局相融合,始终坚持一体推进落实

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全县中心工作、重点工作深度融合,坚持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与凤凰古城5A级景区创建、全国民族地区团结奋斗共同富裕标杆县创建、全国绿色低碳发展样板县、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全省脱贫地区乡村振兴示范县、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平安凤凰创建、省双拥模范县创建、城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一体推进。在开展城乡环境治理、弘扬时代新风、落实移风易俗、开展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中,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握指成拳,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民创办采取多方式多轮次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立行立改,确保实效。

明确民创任务标准,压实责任精心推进

县民创办先后印发了《关于落实〈湘西州第二轮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实施方案>的通知》《第二轮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凤凰县实施方案》《第二轮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凤凰县“九进”创建标准》等文件。截至目前,已召开2次全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推进会,2次测评指标责任分工会,精心梳理创建任务和面对面指导“九进”示范点建设,召开示范点建设现场交流会1次,以点带面,全力推进全县30个示范点建设。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浓厚创建氛围

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活动,在高速下线、公路沿线、城区主要路口、景区及人员集聚活动场所悬挂和张贴横幅标语,制作大型宣传牌,发放宣传单;在县级媒体平台开设民族团结进步专栏,宣传先进典型,浓厚创建工作氛围。同时,将优秀传统民族文化融入民族传统节庆活动体系,大力宣扬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深入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出台《凤凰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表彰办法》,先进典型不断涌现。目前,全县已发表省州县三级民创和民族工作宣传信息近180篇,发放宣传单2万余份,安装宣传展板100余块,张贴宣传标语200余条。着力提高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知识知晓率,使“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四个与共、五个高度认同、六个相互”的意识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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