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温暖工程的重要批示精神,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和湖南中华职教社《关于认真组织实施“武陵山区同心温暖工程助学项目”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加强对“武陵山区同心温暖工程助学项目”的管理,学校成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席金强
副组长:彭 越 余能方
组 员:彭图亮 康纲要 杨 艳
蒋厚仲 曹 鸣 向加富
向安贵 冉茂军 周 平
欧一林 吕春光
项目首席责任人:余能方(分管后勤副校长)
项目实施专干:吕春光(学校资助办主任)
二、资助对象
居住在武陵山区的家庭困难、品学兼优,按每年就读我校秋季入学的新生200名,优先考虑孤儿、残疾、烈士家属、少数民族特困生及学习品德表现突出的学生。
三、资助标准
每生每年2000元,其中学费1000元,交通费100元,书本费、住宿费、保险费900元,资助期限为两年。
四、项目管理工作
1、学校发布项目实施的招生简章。招生时间7月5日至8月30日,指标分配给学校学前教育、服装设计与工艺、计算机应用、数控技术与应用、旅游服务与管理五个专业就读的学生。
2、由学生个人提出申请,填写《武陵山区同心温暖工程助学项目受助学生申请表》。
3、学校受理学生的申请材料组织初审,确定名单。
4、学校将初审名单在校内进行五天公示,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公示无异议后,将受助学生的申请表和助学项目学生汇总花名册,上报湖南中华职业教育社审核确认。
5、学校按照湖南中华职教社的要求,资助经费一年分两次发放,每学期发放一次1000元的资助经费。
五、注意事项
1、学校负责受助学生的所有教学任务,包括:项目招生宣传,遴选受助学生,组织受助学生参加专业技能等级证书考核,为完成学业的学生办理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推荐受助学生顶岗实习和就业,组织受助学生每年参加一次以上的公益活动。
2、受助学生若有异动,及时上报湖南中华职业教育社,填写助学项目学生异动情况表。
3、规范财务管理,保证资助经费的合理使用。实行“谁经手,谁签字,谁主管,谁负责”的财务制度,负责建立好规范的资助台帐;学校负责将资助经费及时、准确发放到受助学生,并负责提供资助经费发放的原始资料,包括资助经费的签名表格、数据、图片和视频等资料,接受社会监督。
吉首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