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旅游学校“武陵山区同心温暖工程助学项目”工作方案

2013-06-14 10:59:56  来源:  作者:TSL

    为了认真做好武陵山区同心温暖工程助学项目这份工作,保证助学政策落到实处,根据《武陵山区同心温暖工程助学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自2012年秋季学期起,我校对新报名的新生展开摸底调查,评选家庭贫困、品学兼优的学生给予助学帮助。为了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现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机构

1、学校成立“张家界旅游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校长彭阶贞同志任组长,分管副校长陈观蓉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学生处、招生办、总务处、教务处等组成。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处。学生处主任覃正胜同志兼办公室主任,王晴、罗吉周同志为办公室工作人员。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组长全面负责“武陵山区同心温暖工程助学项目”工作的评审、发放、管理、督查的领导工作;

2、领导小组副组长主抓“武陵山区同心温暖工程助学项目”工作的认定、评议、发放、管理以及相关制度宣传等具体工作的落实;

3、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受理新报道学生的助学申请,登记造表,对象的初步认定,张榜公示,统计上报,资金发放,建立助学项目学生个人台账以及动态管理等具体工作的实施;建立、健全“武陵山区同心温暖工程助学项目”工作的评定、发放、管理、督查等制度,做好相关工作记录并建档备查;

4、学校财务室负责及时建立专项财务账目备查。

三、认定对象和认定标准

1、认定对象

全日制正式学籍2012级在校生中居住在武陵山区,家庭贫困、品学兼优的学生。认定对象为200名。优先考虑孤儿、残疾、烈军属、少数民族、特困生及学习、品德表现突出的学生。贫困学生与优秀学生名额分配比例为8:2。

2、认定标准

(1)孤残学生、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2)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

(3)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

(4)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

(5)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

(6)品学兼优者。

3、资助标准

每生每年2000元,其中:学费1000元,交通费100元,书本费、住宿费、保险金900元。资助期限为每届两年。

四、认定工作的组织管理

受资助学生认定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学校对受资助对象认定工作实行三级管理负责制:即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职能如下:

1、班级认定评议小组:以班级为单位,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负责本班级受资助对象的认定与民主评议工作。

2、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承担受资助对象认定的组织与管理工作。负责审核各班级推荐上报的受资助名单,提出拟确认为受资助对象的学生名单,并予以公示。

3、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受资助对象的最终认定工作,负责公示并审批确认学校资助学生名单。

五、认定程序

受资助对象认定工作的基本程序是:学生申请→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审核→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认定→公示→上报。

1、九月初,学生个人提交书面申请并上交贫困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的复印件及相关部门证明材料;

2、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对照“武陵山区同心温暖工程助学项目”工作的认定标准及学校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并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等情况,认真进行评议,确定本班级受资助对象名单,由班长和班主任初审并签字后报校资助办公室审核;

3、校资助办公室审核班级认定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如有异议,应在征得认定评议小组意见后予以更正。校资助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组织审核合格的学生正式填写《武陵山区同心温暖工程助学项目受助学生申请表》,并将初步认定合格对象的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4、校资助办公室根据公示结果将受资助的学生名单,上报学校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批。

5、校资助办公室根据学校领导小组的批复文件,将受资助认定结果按上级规定的时间上报省社。

6、资金到位以后,学校财务室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受理并做好专项财务档案备查;

7、财务室建立受资助认定对象的个人台账。校资助办公室将学生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评议、公示、认定结果、发放以及变动的相关凭证和工作情况记录在案,建档备查。

六、监督与检查

“武陵山区同心温暖工程助学项目”,是一项政策性很强,工作层面多,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一项工作,申请人及各级工作人员必须以严谨的政治态度认真对待,严禁在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学校将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统一部署,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切实把此项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大事做好。

1、学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公示制度。学校设立“武陵山区同心温暖工程助学项目”受资助对象认定工作举报投诉电话(0744——2160860),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切实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诚信教育,建立学生个人诚信档案,教育学生如实提供家庭情况。

2、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学生处、财务等部门加强对班级认定评议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要高度重视“武陵山区同心温暖工程助学项目”受资助学生信息的变更情况,如有流失者及时将名单上报并更换受助对象。

5、加大宣传力度。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要认真组织各班级对学生及家长进行广泛的政策宣传,使这项惠民政策深入人心,推动资助政策全面贯彻和落实。

6、 为做好受资助学生的认定工作,在整个评选过程中,全程接受学生监督。若发现评选的学生不符合标准,可以随时向所在班级班主任和学校资助工作办公室反映情况。若调查后情况属实,将严肃处理。

七、本实施细则由校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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