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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转发省委统战部《关于深入开展“万企联村、共同发展”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2013-09-26 18:05:42  来源:  作者:

     各市州、县市区委,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机关各单位:

     省委统战部《关于深入开展“万企联村、共同发展”活动的意见》已经省委、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8年10月22日



       关于深入开展“万企联村、共同发展”

活 动 的 意 见


      省委统战部


     2007年以来,经省委、省人民政府同意,由省委统战部、省工商联发起,各级统战部门和工商联组织牵头,在全省开展“万企联村、共同发展”活动,实践证明效果较好。为把这项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深化认识

    开展“万企联村、共同发展”活动,是统一战线发挥职能优势,积极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拓宽统战工作思路的一种创新;是适应新的形势,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与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新型工业化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机结合的积极尝试;是促进工业反哺农业、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富民强省的有效举措;是统战部门和工商联组织在新形势下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其健康成长的有效形式。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大意义,把它列入重要工作日程统筹安排,相关部门从政策和具体措施上积极支持。各级统战部门、工商联组织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的成功经验,不断完善措施,狠抓落实,把工作引向深入。广大非公有制企业和乡村组织要抓住机遇,主动参与,科学决策,积极稳妥实施,务求取得实效。

     二、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客观经济规律,坚持因地制宜、优势互补,市场动作、项目对接,自愿自主、互利双赢的原则。动员和引导非公有制企业、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发挥资金、技术、人才、市场、信息及经营理念等方面的优势,与广大农村的市场、生态、矿产和劳动力等资源优势相对接,促进城乡经济发展、企业增效、农民增收。要注意把这项活动与鼓励全民创业、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扶贫开发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突破行政村建制的局限,科学进行项目策划,推动农村资源的整合。

     三、突出工作重点,搭建对接平台

    根据我省农村实际和非公有制企业现状,当前开展“万企联村、共同发展”活动可重点开发以下项目:农业产业项目,特色资源开发项目,“一村一品”开发项目,农村商品流动项目,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益设施项目,农村劳动力转移项目。在联村形式上,要坚持从实际出发,突出特色,灵活多样。企业既可以投入资金、技术、设备兴办企业,建设基地,也可以选派人才,或企业家直接在乡村兼职等形式进行智力帮扶,还可以引导企业产业联村、项目带村、智力扶村、捐赠帮村。利用企业在市场信息方面的优势为农民提供产前产后服务等。

     要创造性地搞好项目对接平台建设。适时举办一些综合性或专业性的村企见面会,有针对性地组织企业界及科技界人士到农村实地考察、组织农村骨干到企业进行参观见习,在深入了解的基础上展开合作。要充分利用省委统战部开发建设的“万企联村”项目对接网上洽谈应用系统的作用,快速高效地实现项目对接。

     四、加大扶持力度

    近几年来,中央和省里就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业产业化,湘西开发、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等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扶持政策。各地在开展“万企联村、共同发展”活动时,要组织相关企业和乡村骨干认真学习、大胆运用相关政策,化政策优势为竞争优势。各有关部门要根据相关政策,对“万企联村”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对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及发展潜力大、带动作用强的非龙头企业的“万企联村”项目,各有关部门应当给予重点支持。一些基地建设或招工人员范围在国家级或省级重点贫困县,而企业本身建在非贫困地区的企业,经考察核实,可酌情纳入扶贫开发及其他相关政策扶持的范围。交通部门在实施通乡、通村公路工程时,要从实际出发,把按乡村建制规划与按经济区域规划和企业布局结合起来考虑设计,更好地发挥公路建设的效益;对于全省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万企联村”示范项目,由省财政厅、省经委等相关部门在专项资金安排上给予一定支持。可把“万企联村、共同发展”活动与建整扶贫工作结合起来,用市场机制推动有关扶贫开发项目的村企对接。要建立健全对“万企联村”项目政策扶持、政务支持的相关责任制。统战部门、工商联组织要定期汇总达成合作协议的项目,由党委、政府统一协调,明确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和要求,并强化责任追究,以确保各类项目顺利实施。

    五、加强组织领导

    要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统战部门、工商联组织牵头协调,各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广大非公有制企业和乡村组织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省委、省人民政府成立“万企联村、共同发展”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活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省统战部。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万企联村、共同发展”活动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实施的有关问题。

     要高度重视发现和培养典型,发挥各类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表彰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企业和企业家、乡村组织,以及积极支持活动开展的单位和个人。各级统战部门、工商联组织要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万企联村、共同发展”活动现实表现情况纳入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综合评价体系。各级宣传部门要积极报道活动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典型和成功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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