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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龙族

2013-10-06 16:39:20  来源:  作者:

民族概况

  独龙族主要聚居在云南省怒江傈傈族自治州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的独龙河两岸,也有少数散居在贡山县北部的怒江两岸。根据2000年全国人口普查统计,独龙族人口数为7426。使用独龙语,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与贡山怒语基本相通。无本民族文字。截止2010年,湖南省有独龙族人口36.

  独龙族的名称,最初见于《大元一统志》丽江路风俗条,被称为,明清时期称为,也有称俅人俅子的。史籍记载,唐宋时期属南诏、大理管辖,元明清时属丽江木氏土司统治,清中叶划归丽江纳西族康普、叶枝两土千总分管,后归叶枝土千总统辖。1909年委任专职俅管管辖独龙河地区。1918年在今贡山县设置菖蒲桶行政公署,1933年改为贡山设治局,进而在贡山地区推行保甲制度。

风俗习惯

  独龙人过去的衣着男女均穿麻布衣,穿时由左肩腋下抄向前胸,露右背,用草绳或竹针拴结,披落自如。大多是白天为衣,夜间做被。男人下着短裤,平时喜佩砍刀和箭包。男女都喜好蓄发,发式前齐眉,后齐肩,左右盖耳,男女没有区别。妇女头戴耳环,颈戴珠子,腰系染色的细藤圈,出门腰挂小篾箩,下身多系花色麻布围裙,小腿上有麻布带绑腿。女子有纹面的习俗。独龙族的主食为大米、小麦、养子,过去由于缺粮,猎取野兽也是食物来源之一。独龙族喜饮水酒、喝茶和抽旱烟。吃肉习惯以烤食。独龙族住房多为木房或竹房,竹房与木房结构形状相同,只是用料以木或以竹为主。房间内设有两个以上火塘,火塘有设在房内两边对称排列的,也有设在房内四角的。家长的火塘设于上方,一个火塘相当于一个小家庭,已婚子女只是围着自己的火塘而宿,不分家。若几个子女结婚,住房不够,则在紧挨父房处加盖新房。

  独龙族的家庭虽已逐步确立一夫一妻制,但过去还保留着一些原始群婚和对偶婚残余,有一夫多妻现象,是妻姊妹婚及转房制的结果。独龙族青年男女在婚前可以自由交友,但婚姻的缔结完全由父母包办,小时订婚的多,要一定彩礼,到年龄即可成亲。结婚后每生一个孩子,女婿要送岳父一条牛或一件东西。妻子在年轻时死了,岳父要退回一部分彩礼给女婿,帮助他再娶。

  独龙族的丧葬绝大多数实行土葬,少数患恶病死亡者实行火葬或水葬。

  宗教信仰与重要节日

  独龙族过去相信万物有灵,崇拜自然物,信鬼。认为风、雨、电、雷、高山、大水、巨石、怪树皆有鬼。鬼会降祸于人,因此人们为了祈福免灾,便不惜花费大量牲畜粮食来祭鬼。独龙族祭鬼由巫师进行,巫师有两种,一种称为纳木萨,主持祭祀、打卦,另一种称为夺木萨,专门从事驱鬼,纳木萨的地位较高。 独龙族唯一的节日是过年,时在农历腊月,没有固定的日期,节日的长短视食物的多少而定。

(主要来源:千里原主编《民族工作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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