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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以南岳佛教为试点深入推进教风建设

2014-07-18 09:11:15  来源:  作者:省宗教事务局

按照国家宗教局关于深入开展以“教风”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的安排部署,全省以南岳为试点深入开展“教风年”创建活动,通过启动仪式、中期推进会、宗教政策法规电视大赛和现场经验交流会,多措并举,层层推进,真抓实干,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效,教风不正的种种表现得到有效遏制,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得到净化,各类宗教活动和服务走向规范,寺庙民主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得到完善,佛教团体与场所的管理体制全面理顺,宗教团体的主渠道职能和主体作用得以强化。中央领导和省委主要领导同志就南岳佛教教风建设专项工作进行了批示。

大力强化教育引导和信仰建设。召开了全省性宗教团体负责人的专题座谈会,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领导批示精神,查找各自存在的问题,开展推进教风建设的讨论。指导南岳佛教界召开动员大会,宣讲“教风年”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目标要求、方法步骤,通过上门走访、集中座谈、逐个谈话、分级谈心、设立正见箱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推动南岳各寺院实行规章制度、佛言祖语上墙上柱,全面开展“颂佛言祖语、忆高僧大德、传祖师风范”教育活动,促进自我教育、自我净化、自我完善。

全面纯洁教职人员队伍。对照汉传佛教教职人员认定有关规定,在南岳认真开展教职人员认定“回头看”,逐个核实身份,逐一备案审查,清查出10名“假和尚”。根据佛教十方丛林制度要求,推行教职人员大交流,南岳5个重点寺院142名教职人员按照50%的比例进行抽签交流,72名教职人员在2天内全部交流到位,5个重点寺院原执事班子中有13人进行了交流。截止目前,南岳有35名僧人自行离开,有效遏制了“子孙庙”、“家族庙”、“帮派庙”现象,促进了寺院民主管理、教务公开。

稳步建立健全制度机制。指导南岳区佛协制定完善财务管理、寺庙管理、僧人行为规范、法物流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指导当地党政六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禁止全区宗教活动场所点灯、刻字、法物流通处对外承包、焚化品经营等行为的通知》。对南岳大庙4处流通处全部予以清退关闭,切断了各寺院内部与社会关系的利益链条。

充分发挥团体主体作用。充分发挥各级佛协、各个寺院自我管理、自我规范的主体作用,发挥教义教规的约束作用,尽量采用宗教的方式解决教内问题。组织僧尼以寺庙为单位集中学习宗教政策法规、佛协《章程》、清规戒律、规章制度学习。省佛协成立由11名法师组成的专门督导组,积极与南岳佛协副秘书长以上人员进行一对一谈心,对各项具体工作进行督查督办。

明确坚持依法依规办事。试点工作坚持“党委领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依法依规、宗教自纠”的工作原则,明确宗教工作部门与宗教团体的相互关系,严格遵循《宗教事务条例》和佛教教义教规,坚持以法规、制度为准绳,确保有理有据,不违规、不越权。对涉嫌违法犯罪人员,严格按照司法程序依法处理,有效维护了和谐稳定大局。

全力净化优化社会环境。南岳党政有关部门及公职人员按照中央8项规定、省委9项规定以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带头自我检查、自我纠错,切实做到不干涉宗教界内部事务、不向宗教界伸手、不到大庙和佛协报账。依靠有关部门支持,坚决斩断某些社会势力的“黑手”,切断与寺院的利益链条,确保试点不受外界干扰,并形成长效治理的制度机制。(省宗教事务局供稿)

湖南省“教风年”创建活动南岳现场经验交流会在南岳召开

省委常委、省委统战部部长李微微部长调研考察南岳宗教界教风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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