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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委统战部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2016-03-08 09:51:08  来源:  作者: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中共湖南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以下简称省委统战部)成立于1949年10月,是省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和助手,是省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2001年,《中共湖南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湘办〔2001〕5号)对其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明确如下: 

1、调查研究统一战线的理论和方针、政策,组织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向省委反映统一战线全面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统战政策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 

2、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贯彻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落实中央关于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为省委同民主党派进行政治协商做好组织联系工作;受省委委托,向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通报省委精神;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选拔培养新一代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帮助民主党派改善工作条件。 

3、负责调查研究、协调检查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问题;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

4、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港、澳、台和华侨华人中的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做好台胞、台属的有关工作。 

5、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推荐、安排党外人士担任人大、政府、政协班子及其部门、司法机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人民团体等机构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协助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省社会主义学院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管理市州委统战部部长。

6、调查研究并反映我省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7、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新的社会阶层的代表人物。

8、负责开展海内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

9、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

10、负责指导市州党委统战部工作和统战部门负责人的培训工作;指导国有大中型企业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的统战工作。领导省工商联党组、省社会主义学院党组,指导省工商联、省社会主义学院工作;领导和管理省台湾同胞联谊会、省黄埔军校同学会、湖南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省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会、省海外联谊会、省光彩事业促进会、省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省企业统战研究会、湖南欧美同学会(湖南留学人员联合会)等有关社会团体的工作;联系省台办、省民委、省宗教局、省参事室(省文史馆)、省侨联、湖南中华职业教育社等单位。

11、完成省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中共湖南省委统战部部门本级。

三、部门收支概况

我部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部机关及省台联会、省黄埔军校同学会、湖南欧美同学会、湖南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四个社会团体。收入仅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部本级和四个团体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开展业务工作的各类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3109.75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财政拨款。

(二)支出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3109.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66.75万元,教育支出4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3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0.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收入3109.7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2101.85万元,是指为保障部机关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1007.9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为实现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我部主要是专项业务费。其中:业务工作专项877.9万元,主要用于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特别是中央、省委统战部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组织实施统一战线“凝心聚力‘十三五’行动”;积极推进政党协商,支持党外人士议政建言,支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组织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创新党外知识分子特别是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和港澳台海外人士工作等。运行维护专项13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网络系统建设、维修维护机关大院公共设施等方面。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我部本级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01.82万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4.87万元,下降0.23%。

2、“三公”经费预算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48.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5.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48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5年减少91.5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部已完成公车改革,公车运行费用大幅降低。

3、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我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9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57.5万元。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全口径采购金额。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省委统战部2016年预算公开附表


                           

中共湖南省委统战部

201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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