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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统战部2016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17-06-29 09:27:36  来源:  作者:

2016年,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在省财政厅的大力支持下,我部高度重视并采取过硬措施抓好预算支出绩效管理工作,取得较好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部门概况

我部是中共湖南省委下属正厅级党政机关,下设办公室、政研室、党派处等12个职能处室,并设省台联会、省黄埔军校同学会、湖南欧美同学会、湖南和平统一促进会等四个全额拨款的人民(社会)团体。其中省台联会、省黄埔军校同学会有独立人员编制,省台联会属行政编制,省黄埔军校同学会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但财务均不独立核算,“四会”的人员经费在我部基本支出人员经费中统一核算,其业务经费在我部项目经费中单列核算。

2016年末,我部共有行政编制91人,事业编制7人,工勤编制11人,共计全额拨款的编制数为109人。截止年底,在职实有人数为98人,其中省级领导1人,厅级10人;离休干部5人,退休人员71人。

二、绩效评价依据

我部担负着调查研究统一战线的理论和方针、政策,组织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贯彻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负责调查研究、协调检查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问题;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推荐、安排党外人士担任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调查研究并反映我省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新的社会阶层的代表人物;领导和管理省台湾同胞联谊会、省黄埔军校同学会、湖南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省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会、省海外联谊会、省光彩事业促进会、省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省企业统战研究会、湖南欧美同学会等有关社会团体的工作职能。

同时,根据省委统一安排,承担牵头协调推动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发展工作,负责牵头省民主法制改革领导小组工作。

三、预算管理

(一)预算编制。我们在编制2016年的预算的过程中反复与各个业务处室进行协调,认真征求意见,办公室根据各处室的工作计划再综合机关的整体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各处室需有详细预算,并提出资金使用的绩效目标,经部务会审批后上报,不科学不合理的支出,坚决不进入预算。

(二)预算执行。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我部严格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无预算不支出”的原则,依法依规使用财政资金,严格按预算执行,坚持专款专用,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凡未进入预算计划的一律不予开支。

我部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支出用途使用财政资金,确因工作需要需调整预算的,由业务处室提出申请,报分管副部长同意,重要事项还需报经部务会审定。支出功能科目、“三公”经费等调整事项还需按程序报请省财政厅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预算调整。

(三)预算监督。我们按省委、省政府的统一要求,已将我部的2015年度预决算、201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和2016年预算数据在省委统战部门户网进行了公开,接受舆论和大众监督。财政资金的公开要求越来越严、公开内容越来越细化,这就迫使我部切实加强绩效管理,树立绩效理念,注重支出的质量和效率,更加注重支出结构的优化和科学性,更加注重加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经济性和效益性。

四、整体支出情况

2016年我部及省台联会、省黄埔军校同学会、省和平统一促进会、省欧美同学会经费总收入4502.29万元,总支出3919.56万元。

(一)基本支出

我部2016年基本支出2991.69万元,占总支出的76.33%,其中:工资及福利支出1782.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34.5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74.85万元。

基本支出顺利保障了我部全体干部职工工资、离退休人员离退休金和临聘人员工资的发放、公积金的汇缴、保险费用的缴纳;以及整个机关大院的水、电、气、冷暖空调、邮政电话、维修、物管支出;工会经费的上缴拨付;日常公务车辆、办公费和印刷费的支出。

(二)项目经费支出

我部项目经费支出年初预算1059.45万元,追加各类项目经费288.53万元,全年项目经费实际支出927.87万元,占总支出的23.67%。

项目支出经费使用方向主要包括:协调相关省直单位,引导全省广大统一战线成员深入实施“同心工程”的支出;协调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做好参政议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社会服务工作的支出;协助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组织加强自身建设的支出;加强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工作的支出;加强对民族及宗教人士教育和引导的支出;加强与港澳台及海外人士的联系及引导的支出等。

(三)“三公”经费支出

我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有关进一步规范、严格“三公”经费管理的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狠抓制度落实,严格开支标准,规范审批程序,坚决反对“四风”,杜绝铺张浪费。通过强化预算管理和支出管理等一系列措施,我部“三公”经费的支出总数呈逐年下降的趋势。2016年,我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48.50万元,实际支出总数为169.94万元,比上年度支出压缩44.29%。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55.07万元。每次出访安排都旨在加强与港澳台海外代表人士沟通联系,开展招商引资考察和深化我省海外统战工作的需要,具有明确的公务目的和实质内容,是经部务会审定并报相关部门审批后实施。

2.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6.25万元。我部已于2015年12月在省直单位首批完成公车改革,没有超编超标配备公车和违规借用使用车辆现象。部办公室对部机关车辆进行统一管理,实行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定点保险制度,并按要求建立台帐,实行出车审批制度。

3.公务接待费支出58.62万元,较上年压缩56.20%。

(四)办公经费支出

办公费支出。2016年部机关日常办公用品和办公设备由办公室行政后勤统一定点采购管理,结算时需附采购明细、各处室申报领用,根据使用情况,财务将办公费分摊至各项目经费进行核算。

印刷费支出。2016年部机关日常印刷费主要用于机关信封、信纸的印刷,以及文印室的日常支出。

邮电费支出。2016年部机关邮电费主要用于机关邮政邮寄费以及办公电话费的支出。

(五)会议费支出

2016年我部会议费支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各类会议履行报批程序,实行定点制度,会议规模、地点、数量、参加对象、工作人员、经费使用等均严格按《湖南省省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执行。

(六)新增财政支出

为进一步调动各级统战部门和广大统一战线成员实施“同心工程”、投身“四同创建”的积极性,财政每年对全省统一战线实施“同心工程”的专项补助资金440万元已新增列入我部2016年预算,并已按时下拨至各项目。

(七)机构编制和工资管理

2016年我部认真落实中央《关于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通知》,深入整治“三超两乱”,积极规范机关编制职数管理,坚决杜绝了超编超职数配备干部、“吃空饷”等问题的发生。

五、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 全面推进凝心聚力“十三五”行动与“同心工程”。建立建言献策智库,支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脱贫攻坚、改善民生、优化发展环境等深入调研,提交了一批有价值的调研成果和意见建议,其中向党中央、国务院报送调研成果17项,有多项成果得到党和国家领导肯定性批示,相关意见建议被中央有关部门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政策文件吸纳。大力推进“迎老乡、回故乡、建家乡”行动,举办或协办海联三湘行、湘台经贸交流合作会、海峡两岸(长沙)电子信息博览会等引资引智引才活动,引进一批异地湘商和境外客商来湘投资兴业。积极实施“湖南民营企业参与‘一带一路’行动计划”,引导民营企业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经济合作,助推“湘企出湘”“湘品出境”“万商入湘”。支持举办“留学报国、助力‘十三五’——海内外专家走进株洲动力谷”、青年海归发展论坛等活动,统一战线领域创新创造创业活力得到进一步激发。继续实施“同心工程”,全省建设“同心园区”“同心项目”“同心社区”“同心乡村”1000多个,三年来省级授牌105个,统一战线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智力、资源、渠道等优势更加显现。

2.大力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充分发挥统一战线资源优势,集中对接帮扶安化县、通道县,紧扣《驻村帮扶三年规划》,按照“三进三出”(把专家团队、教育培训以及企业、产业、金融请进来,让村支部书记、产品、文化走出去)的工作思路,深入开展“一进二访”,实行因人、因户施策的精准扶贫,帮助贫困村民就业增收。通过一年的努力,支持安化县、通道县圆满完成年度脱贫任务,其中,安化黄石村共脱贫38户100人,清理“四类对象”等24户。全年组织开展了“知识力量?看湘知湘推湘”、“致福送诊”暨“助医工程 ”等系列主题活动;积极促成开源集团、开福区知识分子联谊会、省青商会对85户贫困户进行对接帮扶;持续推进“一家一”助学就业项目,新筹集社会资金1200万元、资助3000名贫困学生参加职业教育;实施“万企帮万村”行动,新对接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村929个,实施帮扶项目2031个,投入资金46亿元,带动贫困人口17.8万人;协调实施“千侨帮千户”工程等,引导湘商公益基金会、省华侨公益基金会、省光彩会、省海联会等省内外统战组织和个人,捐建中小学图书馆(室)、海联新农村卫生室等一批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受益群众超过100万人。

3. 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一是对党外代表人士开展政治共识教育。在省社会主义学院举办主体班21期、培训1300余人次;在市县社会主义学院(党校)和有关高校举办党外人士培训班160余期、培训近万人;省级层面召开各类谈心会、座谈会、通报会50余场次。二是加强党外干部培养使用。认真贯彻省委换届工作要求和中央统战部有关政策,积极协助各民主党派做好市级组织换届工作。建立健全多样化挂职锻炼模式,推动各市州、县市区建立一批党外代表人士实践锻炼基地,选派了一批党外领导干部到沿海发达地区、省直厅局和市县挂职锻炼。深入实施“百千万党外人才计划”,着力建设高素质的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完善特约人才库,对全省党外人士工作进行全面调研摸底,分门别类建立各领域党外代表人士花名册。

4. 加强多党合作和政党协商。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民主党派换届文件精神,协助各民主党派省级组织做好换届筹备工作。协助省委出台关于加强政党协商的实施意见,制定并落实《2016年度政党协商计划》,规范开展政党协商,全年省委召开各类协商会议14次,其中省委书记出席4次、省长出席2次。协助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做好协商准备,协调召开6个通报协商会。支持各民主党派开展民主监督,做好民进中央对口湖南开展脱贫攻坚民主监督的协调服务,支持各民主党派省委对口有关市州开展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取得初步成效。开展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活动,积极推动各级党委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各级政府领导及其有关部门与本级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组织开展对口联系,指导推动各级统战部开展暑期谈心等活动,统战成员“四个自信”更加坚定。

5. 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全国高校统战工作会议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开展高校、国企统战工作调研,推动统战工作纳入高校党建考核内容;召开第二次全省高校统战工作会议,高校统战工作呈现出制度机制不断完善、工作基础不断夯实的良好局面;开展“向段江华同志学习”、“爱企业、献良策、做贡献”等主题活动,充分发挥党外知识分子在教学育人、科研攻关、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等方面的作用,全省新增3名党外院士,田红旗、于向真等党外知识分子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特等奖。

6. 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宗教工作。及时传达学习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协助省委召开全省宗教工作会议;始终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和人才培养,深化教风建设、和谐寺观教堂创建,组织开展突出问题专项调研和整治,依法妥善处置了一批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敏感问题,有力维护了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7. 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3?4”重要讲话精神。协助11位省领导分别召开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座谈会,加强思想教育,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企业发展的信心、对社会的信誉,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加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特别是年轻一代教育培养,造就一支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的民营企业家队伍。组织开展“访民企、办实事、强信心”万户民企大调研活动,深入调研11000多户非公有制企业,走访67家行业商协会和异地在湘商会,形成的专题调研报告获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督办,推动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和问题5100余个。推动统战工作向商会组织覆盖,新揭牌行业商(协)会3家、新成立省级异地商会19家。深入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开展省工商联(省总商会)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副主席(副会长)集中谈心活动,引导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准确理解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政策精神,增强发展信心,着力推动实体经济振兴。

8. 加强港澳台海外统战工作。不断拓展港澳台海外联络联谊,开展高校港澳台生工作试点。推动在境外新成立了香港湖南联谊总会、缅甸湖南商会等一批爱国社团。全省赴台交流团组、接待港澳台海外重要团体和人士来湘访问交流都有较大增长,在人文交流、商务合作、慈善捐赠等方面取得新成效,首次引进台湾少数民族群体与大陆企业开展经贸合作、共建台湾(郴州)风情农业精品园。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港澳台地区爱国社团侨团的联系,开展“海联三湘行”、“聚力新海联、建设新湖南”等活动,推动经贸、文化、科技、教育、旅游等各领域交流合作。

9. 加强统战部门自身建设。一是推进大统战工作格局初步构建。各级党委普遍成立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市县统战部长全部实现由常委专职担任。省委统战部成立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处,并就宗教、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港澳台海外等领域工作与50多个省直单位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协商、研究解决问题。益阳市、浏阳市等地积极探索构建县级大统战工作格局,永州市、宁乡县等30多个市县为统战系统单位增设内部机构、增加人员编制,全省统战工作网络进一步健全。二是统战系统党的建设明显加强。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面加强统战系统单位思想、作风、制度和领导班子建设,全力做好巡视整改工作,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全省统战系统没有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案件。三是统战干部素质能力不断提高。加大统战干部教育培训、轮岗锻炼力度,轮训市县统战部领导班子成员和宗教工作干部,推动统战干部上下挂职、交流,政治素质、业务能力不断提高。此外,完成省统战理论研究会换届,全省统战系统信息化建设,调研信息、统战宣传取得新成效,其他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六、绩效评价结论

总体来看,2016年我部经费支出基本按照预算执行,资金使用目标明确,做到了专款专用、程序合法、使用得当,无违规使用资金的现象。各项活动组织实施有序,质量标准很高,时间进度适中,任务完成顺利,达到了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取得了显著的政治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方面,我部主要有以下经验做法:

1.精细管理,勤俭持家。我部大力推行科学化、精细化财务管理,把绩效理念贯穿到经费管理的全过程,构建绩效管理新机制,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2.制度理财,注重成效。为严格财经纪律,加强各项经费管理,我部根据中央、省委有关精神和文件规定,修订了《湖南省委统战部财务管理规定》和《湖南省委统战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对专项资金的预算、实施、监督和检查等环节作了进一步的详细规定,确保经费开支始终围绕统战工作中心和年度绩效目标。

3.严守纪律,厉行节约。一是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严格控制论坛、庆典活动的数量和规模。二是坚持公务接待热情、简朴的原则,规范管理、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在进一步压缩接待费用的基础上,体现了统战部门广交朋友、热情待客的优良作风。

七、有关建议

1、进一步加强对财政支出绩效工作的培训力度和针对性。

2、通过各种渠道强化绩效管理意识,扩大绩效管理的社会影响,共同营造“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良好氛围。


 中共湖南省委统战部

  2017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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